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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理财管理范文10篇家居设计工作室

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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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银行理财融资业务发展过程看,银行理财产品创新有规避监管的动机,而监管政策具有从简单规定到细化管理的特点。因此,新业务的兴起,总要经历创新、监管、调整、再创新的过程。《通知》的颁布体现出金融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短期内确实会对理财融资业务产生影响,但是金融创新化以及企业经济的真实需求又会催生出新金融时代下的理财融资业务创新形势。

  是指将理财融资项目归于理财资产组合管理,银行通过发售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投资于含理财融资项目在内的各类投资品种,将理财产品期限与融资期限进行结构性的匹配,融资业务模式可采取委托债权投资、债权收益权转让、券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委托贷款等多种形式放款。

  委托债权投资是指有投资人委托并通过银行、信托公司等专业金融机构对特定项目的固定收益类债权进行投资。其本质是直接投资性固定收益类债权。委托债权投资业务主要依托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将其作为交易平台将理财计划以委托债权投资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融资服务,以有效满足客户的资金需求。

  ①客户融资需求得以满足。由于资金流动性紧张或缺乏贷款规模,或者要做大表外、增加中间业务收益等各种原因,银行面对优质贷款客户提出大额融资需求时,有时无法向其发放贷款,造成资金供求失衡。为了满足这些企业客户的融资需求,银行可将其做成债权投资产品在金交所挂牌。同时,银行通过发行针对该投资产品的理财产品向公众募集资金,募集结束即用来投资金交所该笔挂牌债权,相当于用理财资金为企业客户融资。委托债权投资交易可以最大程度上满足客户大额融资的需求,使得资金链得以有效循环。②融资成本显著降低。委托债权投资是一种直接投融资行为,最大程度上简化了资金由投资方到融资方所流经的中间机构,精简了流程,从而也就减少了融资过程中的利润留存和分成。金交所委托债权业务佣金相对于券商、信托通道业务费率较低,可以显著降低企业融资的综合成本。企业所付出的绝大部分资金转化为投资人的投资收益而不是浪费在融资过程中。③银行中间业务收入明显增加。随着银信合作通道受限,委托债权的挂牌不失为银行资产出表的新途径。银行通过委托债权投资业务,可以节省信贷规模,减少理财产品占用的的信贷资产计提拨备和资本,从而使得银行资本符合金融监管部门的要求。同时,银行还能扩展理财产品所涉及的投资领域,进一步增加中间业务收入。

  债权收益权转让模式指由第三方作为委托人成立信托计划,向融资客户发放信托贷款,第三方将该信托贷款债权的收益权转让给银行理财,实现理财间接投资信托贷款。对于在银行办理理财融资业务的客户,通过债权收益权转让模式放款的资金属于第三方向客户发放的信托贷款。该业务模式中信托公司虽然仅起到通道作用,但对于业务操作风险控制有直接作用。

  目前从银监会关于理财业务对于银行监管的相关条款看,银监会只是规范了需变更信托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转让业务,对于信托收益权并没有明确提出监管要求。因此,该模式未直接违反监管部门对银行的要求。从银行角度看,银监会对银行的正式发文中,未提及信托受(收)益权投资,仅在《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0]72号)中明确定义了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范围,根据该定义,受(收)益权信托业务和建议采用的信托资产收益权投资模式,均不属于银信理财合作业务。

  券商委托贷款业务模式指银行委托证券公司成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由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作为委托人,委托银行办理委托贷款业务,为银行指定的客户提供融资服务。券商委托贷款业务模式是信用放款类理财融资项目放款时使用的业务模式之一,操作包括成立资产管理计划和发放委托贷款两个过程。

  在银信合作受限之后,银证合作的模式应运而生。目前银证合作以定向资产管理通道类业务为主,资金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银行票据资产、债券、信托等。银证合作的基本运作方式与银信合作类似,银行将理财资金以定向资产管理的方式委托给券商资管,从而规避了监管部门对理财资金运用的限制。

  是指银行为满足高端客户的资金增值、低成本融资、多元化融资或存量资产盘活等需求,利用投资银行专业技术手段,为客户设计综合金融服务方案、提供顾问与交易安排服务,并面向特定客户发行理财产品募集所需资金,理财产品期限与融资期限完全匹配的理财融资业务模式。定向融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股权类理财产品、信托受益权类理财产品、信托收益权类理财产品、租赁收益权转让类理财产品等。

  (1)通过定向理财融资业务,可进一步深化银行与客户的合作,在市场竟争中获得先机。

  同时,发行理财产品可以满足理财客户的理财需要,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为营销存款等传统业务创造有利条件。

  新产品往往设计了规避性的交易模式和条款,创新业务标准往往不明确,存在监管部门出台新规的情况。因此,需要及时根据监管动态调整业务流程,防范合规风险。相比传统信贷业务,理财融资业务在投前调查、风险审批、资金使用等环节较一般自营贷款要简单快捷,虽然能够较好的满足客户需要,但从本质上看,理财融资业务仍然是基于信贷资金需求,风险并未降低。所以银行必须坚持信贷审查制度,强化授信管理。严格客户准入条件、认真开展投前调查工作的同时还应合理确定理财产品期限。根据客户实际用款周期和未来现金流状况确定期限,避免短贷长用出现错配风险。

  金融理财是通过储蓄、贷款、保险、证券、基金、信托等渠道,对个人(家庭)的资金和负债资产的科学管理和运作,以提高财产的效能,实现个人(家庭)的人生目标的经济活动。银行理财则是指银行利用自己掌握的客户信息与金融产品通过分析客户自身财务状况,以了解和发掘客户需求,制订客户财务管理目标和计划,并帮助选择金融产品的实现客户理财目标的一系列服务过程。

  近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个人理财业务增加迅速。客户对银行理财业务的需求随之增加。国家经济景气监测中心公布的一项调查结果表明,就全国而言,约有70%的居民希望得到理财顾问的指导和咨询。国际的一项调查也表明,几乎百分之百的人们在没有得到专业人员的指导和咨询时,一生中损失的个人财产从20%到100%之间。目前200多家外资银行已经介入中国金融市场,各家银行特别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及新兴股份制银行都正在不断开发和推出自己独具特色的银行理财产品。在过去6年的时间里,中国理财业务每年的市场增长率达到了18%.未来10年,我国个人理财市场将以年30%的速度增长,大约40%的“私人客户”持有4种或更多的金融理财产品。据我国有关部门预测,2005年全国理财的市场规模就达到了2000亿元左右,有着广泛的发展前景和创造利润的空间。理财业务将像银行存取款、汇款一样成为银行的一项标准服务项目。像招商银行的“金葵花”理财、光大银行的“阳光理财”、广发银行的“真情理财”、民生银行的“非凡理财”等,正以各自的特色和超时空服务吸引着各个高端客户的眼球,丰富着银行理财市场。他们正在尽可能全面的、科学的、多元互补和动态跟进的理财服务,使客户实现终身快乐的理财目标;获取家庭和个人财务的最大自由。总之,这些银行正通过自己的理财智慧为客户进行着美好的人生财富规划。

  中国城市商业银行自1995年开始组建以来,目前已经达到了118家,虽然经过了近十年的发展,仍存在着规模较小、人才不足、科技手段滞后、资本充足率低下、不良贷款多、风险管理手段落后、金融产品单一等一系列问题。绝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对金融理财业务还处于朦胧状态,银行理财产品几乎空白。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在银监的要求下,为扩大中间业务收入仅仅做一些保险、基金、信托业务等初级理财产品。城市商行的理财观念有待灌输,理财市场有待定位,理财产品有待研发,理财渠道有待拓展,理财原则有待确立,理财人才有待培养。总之,城市商业银行要想在开放的金融市场中找到自己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必须做出自己准确的理财市场定位。

  城市商业银行是中小银行。在金融市场开放和金融自由化以后,绝大多数的城市商业银行将属于地地道道的小银行。“立足地方,服务市民,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市场定位的思维模式在未来的十年内不会有大的突破。这就决定了城市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

  城市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必须服务并服从于自己的市场定位。即在巩固现有客户关系的同时,发现和挖掘潜在客户。通过市场细分,找准目标市场,进行目标营销,实现差异化和个性化服务,“一个人一个尺寸”。懂得谁最有可能成为我们的服务主顾,然后由专业理财人员对其进行信息搜集、整理与评估,分析客户的生活、财务现状,依据客户理财目标,帮助其制定出可行的理财方案。总之,为中小客户和城市居民理财是城市商业银行的基本理财定位。

  首先,这是由城市商业银行的综合实力决定的。目前,全国现有城市商业银行118家,其中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的总资产规模多在500亿元以下,它们还都属小银行之列。从当前情况看,其经济实力,人才资源,科技支持,研发能力,理财工具等都不具备同工、建、中、交、农、招等大中型银行竞争的能力,更不具备同花旗、汇丰、渣打等外资银行竞争的实力。不能为高端客户进行理财,是城市商业银行的硬伤。

  其次,这是城市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决定的。中小客户是城市商业银行的基本客户群,中小客户需要理财。据有关资料显示,自从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地增长了26年。这种势头还在继续,GDP、人均收入、存款余额等这些对人民生活水平、生活质量和个人家庭财富积累产生重大影响的指标都大幅度地增长。前25年,国民收入就提高了22倍以上(名义增长)。同时,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医疗制度、教育体制等改革也使人们不得不更多地关注自己的财务状况。通过综合安排,确保自己日后生活在理财方面达到独立、安全和自主,更好地享受生活已经成为人们追求的基本目标。富裕起来的中产阶层及广大的城市居民为城市商业银行提供了广阔的理财市场。以年均30%高速增长的理财需求,也要求城商行必须把握机遇,细分目标市场,为中小客户理财。

  从目前全球银行理财产品的现状看,品种极为丰富。各种理财产品相互组合,分散风险,依照客户理财目标,“可控风险,追求最大利润”是银行理财专家理财的基本原则。

  从城市商业银行的现状看,理财队伍的理财艺术刚刚处于“萌芽阶段”或“幼稚园阶段”(夏保罗语)的起步时期,“稳健经营”是首要原则。理财产品的选择可分步进行。

  首先,低风险,低收益产品。如目前部分城商行正在营销的产品:保险,债券、基金均属初级理财产品。

  其次,逐步介入自己相对熟悉收益较大的产品。如股票、信托和房产投资业务。随着理财人员经验的丰富,不断介入高风险,高收益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业务本身就是智慧(知识)、判断,经验和胆识(眼光)结合的结晶。准确的产品选择是理财客户取得稳定收益的保障,而收益的增长又是取得客户信任,增强客户忠诚度的基础。理财产品应及时推出。

  再次,联合开发和创新新的理财产品。目前,从综合竞争力来看,城市商业银行没有必要也不大可能有精力和实力创造出高端的理财产品组合。据有关资料表明,发行100万张银行理财卡才能达到盈亏平衡点。而从中小城市商业银行所处的地域环境看,绝大多数城市的人口在100万人左右。每个城市人均持有一张同一银行的银行卡是不现实的。因此,自行发卡不是明智选择。而同大中型银行联合推出理财产品,既能节约成本,又能提高效率,满足客户需求。联合开发有三个渠道:一是与新兴的股份制银行联合。他们的理财卡已形成品牌,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二是区域内城市商业银行联合。如唐山、秦皇岛、张家口、廊坊等商行同石家庄商行共同运用石家庄商行的“如意卡”的小范围的联合,初步形成了合力,利于市场发行和竞争。三是在银监会或中国银行业协会的协调下,共同研发“中国城市商行业理财卡”,实现互惠共赢。

  发散式营销是指在银行现有客户的基础上,通过客户经理或理财专家的指导和努力,使现有客户带动潜在客户,从而达到客户倍数增长的营销模式。城市商业银行经过近10年的发展,都培育了众多的基本客户群。许多客户正是在城商行的业务支持下由小到大迅速发展,获得了较为丰厚的收益。他们也以城市商业银行偏平化的管理模式,方便快捷的决策等灵活的机制,成了“赶不走的客户”,培育了相互的信任感和忠诚度,客户关系十分融洽。因此,在划分目标市场时必须首先熟悉市场所在的物理环境、情感环境、文化环境与智力环境。在此基础上,市场细分,选准目标客户。这样,理财的基础市场才会尽在掌握之中。如果营销方式得当,他们的上下游客户,乃至上下游客户的客户,就会从潜在的客户迅速转变为现时客户。

  2007年1月份,我国金融市场将全面开放,竞争将更加激烈。中资银行、外资银行间的相互参股和并购日益显现,实力强大银行的金融服务品种会越来越丰富,城市商业银行的边缘化地位更加严重。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发展,城市商业银行就必须有明确的市场定位,有自己的目标客户,有自己的经营特色,有自己的强势产品,而理财成为了各家银行竞争的主要手段。但是,城市商业银行在理财方面是最为薄弱的环节之一。虽然城市商业银行理财的终极目标是增加业务收入,提高盈利水平,但是近期目标应以“客户满意、保本微利”为理财的基本原则。一是稳定现有客户,使其财富在城商行的管理下照样能不断增值,以加强客户关系,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二是通过理财,增加客户资产的额外价值,提高城商行超值服务水平,激发客户对金融理财产品的需求,培养成长型客户;三是树立理财服务典型,扩大潜在客户,从而提高城商行在中小客户中的市场占有份额;四是在优质的客户稳步增加或减少流失的基础上,加快特色金融理财产品的创新,使城商行逐步走向精品小银行之路。

  银行理财对城商行来说是一个既陌生又可怕的概念,可怕之处在于缺少理财的主体———人才。打造精英的理财团队已是当务之急。

  首先,培训人才。中国国民财富的持续增长正呼唤着我国金融理财师的出现和发展。为了迅速培养合格的理财专家,2003年,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第五批53项职业标准中,理财师正式被纳入了国家职业大典中。2004年12月11日,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通过了《金融理财师考试认证暂行办法》。2006年,中国注册理财规划师协会又正式成立。这为我国理财师快速培训成长奠定了基础。城商行必须赶上这班车,加快理财人才的培养。

  其次,长留人才。人才是现代社会组织的核心竞争力。“承认人的需求,满足之;尊重人的个性,容纳之;重视人的价值,实现之;开发人的潜能,利用之;鼓励人的创造,奖励之。”这是招商银行的人本理念,也是他们的致胜之本。花旗银行前总裁史蒂尔曼。洛克菲勒在1965年就指出:“如果我们把最近这几年里所做的事情全部放倒,然后再把它们重新拼在一起,那么就可以看到,这么多年以来,我们所倾注最多的精力,花了最多的时间,并且今后也将继续这样做的事情是———人的问题,对这一点应该是毫无疑问。在花旗银行人员的招聘、录用、培训、岗位安排和发展,总是排在第一位的。”比人才更重要的是能人,而在人才的使用上,花旗银行前亚洲区资产融资部总裁,现任美国国际教育基金会会长夏保罗说:建立激励制度最重要,花旗银行为此实行了“九方格图”绩效考核制度。“重用人才、重奖人才、尊重人才、长留人才”是花旗银行的选择人才观,与招商银行同工异曲。这也是现代银行的成功之道。

  中国城市商业银行要使自己的团队成为精英团队,在金融市场中有优势兵力,强打猛攻,最大限度地提高理财市场占有率,培养人才,长留人才是致胜的关键。

  伴随着近几年来,我国居民家庭对于理财投资的需求越来越多元化的环境,在为居民家庭带来一定经济收益的同时,带来了许多的金融理财风险,如果缺乏对这些风险的正确认知及深入了解,很容易导致家庭财务受损。因此,深入了解家庭金融理财投资风险,进行风险的管理以及防范,是保障自身财产安全的重要基础。

  家庭金融理财投资就是以家庭为单位,通过使用家庭财产进行的各种投资家居设计工作室,使得财产能够达到保值,甚至是进一步增值,最终完成家庭所需的各种生活目标的过程,就是家庭金融理财。简单的来讲,家庭理财就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阶段性投资目标以及生活的确定过程,并在这一过程当中,对自身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资产分配状况进行分析,结合自己的学习成果,或者是金融专家提供的建议,针对家庭的投资结构以及资产分配进行相应调整,并随时了解与资产相关的各种信息和状况,对过程当中存在的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及控制,最终实现家庭资产收益的最优化。

  储蓄作为目前我国居民家庭最主要的财产储存方式,与我国绝大多数居民存在的保守理财以及金融投资心态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我国绝大多数居民家庭都认可银行储蓄,因为是国家直接控制的一类系统,因此非常安全。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如果居民家庭在定期到期之前提取存款,那么银行进行结算时,储蓄利息只能按照取出当日的活期利率进行支付,相较于定期储蓄的利率而言,活期利率非常低,相比较之下,就相当于对家庭财产利益造成了一定的损失,而居民家庭储蓄的金额越多,那么这一情况可能造成的损失就越高。除此之外,如果银行存款的利率低于居民家庭自身消费价格指数时,也会造成家庭财产利益的损失。

  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作为一项操作简单,并且种类多样的投资手段,目前我国许多居民家庭都愿意购买一些金融理财产品以及基金,而这类投资项目同样也存在较大的投资风险。由于家庭投资的盈亏,最终是由金融机构进行决定的。因此,如果金融机构自身管理出现问题,或者是运营受到损失,会直接导致投资产品价值的衰减,而一旦金融机构出现问题,就直接意味着金融产品的贬值,最终导致家庭投资的利益损失,甚至是家庭财产的极大缩水。

  股票虽然是一种投资收益较高的投资项目,但是与收益成正比的投资风险,也是所有家庭金融投资理财中最高。针对普通的居民家庭而言,由于影响股票的影响因素较多,并且股票的涨跌需要长时间的研究,因此,普通家庭投资股票很容易遭受损失。如果居民家庭不小心买到的股票下跌,甚至是被套牢,那么家庭投资的风险直接就转化为财产的缩水。因此,普通居民家庭需要正视股票这一投资途径,了解其存在的巨大风险。

  我国许多资产较为雄厚的居民家庭,会将房地产投资作为一项主要的家庭金融投资途径,并且由于房屋是每个居民家庭的必需品,因此,将其作为投资进行倒买倒卖,对居民家庭的投资眼光以及消息来源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并且往往房地产投资需要投入较大的金额,而普通居民家庭往往难以承受,如果投资失败,往往会带来巨大的损失。

  居民家庭进行实物投资,最主要的途径就是黄金、玉器、文物等一些具有较高附加价值的物品。针对一些家庭财产较为丰厚的家庭,或者是具有较强文化底蕴的家庭而言,这是一种较好的投资途径,但是这不能掩盖其存在的风险。由于艺术品以及玉器的价值,受到社会局势,市场环境影响较高,因此价值往往并不稳定,如果缺少足够的相关基础知识储备,普通家庭参与其中,往往会买到一些赝品,为家庭金融投资带来巨大的风险。

  想要有效地规避家庭金融理财投资存在的风险,最主要的途径就是进行理财知识以及投资风险的学习,除了可以通过购买相关书籍观看电视节目,在报刊以及新闻当中,或多或少都有一些管理以及防范投资风险,金融理财的相关知识。在进行知识的学习过程当中,一定要重视系统化、多视角以及全方位的学习,通过对理财知识的留意以及主动探究,居民家庭可以及时了解,目前我国经济的发展趋势以及一些优质的理财项目,科学的规划设置具体的投资金额等。

  由于我国居民家庭主流的生活习惯是勤俭节约,并且十分重视投资的稳定性,家庭的投资消费观念较为保守。因此,许多居民家庭在进行家庭资产的规划过程当中,主要是通过节俭消费来降低家庭的开支,进一步达到提高家庭财产储备的目的,最终将剩余的资金通过储蓄的方法进行理财。因此,我国居民家庭的储蓄率较高,但这一传统的理财行为过分强调对于消费的规划,却忽视了对于投资的规划,导致居民家庭的金融理财投资收益难以最大化。因此,居民家庭及时转换传统投资观念,在正确了解并且深入认知各项投资风险的基础上,科学适宜的进行家庭金融理财投资,培养一个良好的家庭理财习惯。

  由于金融投资本身具备不确定性,因此存在盈利的同时,也存在亏损的可能,所以居民家庭在进行金融投资的过程当中,不仅需要避免面对某一投资项目时,将所有家庭资金全部投入其中,造成巨大的投资风险,也需要避免在投资过程中患得患失,而不知道该投资哪一项金融项目,而是应该对投资这一行为有一个正确的认知,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并且正视投资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这才是居民家庭健康的金融投资基础。除此之外,金融投资不会存在没有风险的投资项目,过于相信别人的言语,而忽略自己了解的金融风险以及相关知识,在投资一些金融项目时,必须仔细研读相关内容,对于自己存在的问题一定要刨根问到底,对于利率当事人以及时间和承担责任,需仔细弄清楚,而对于一些购买的理财产品,则必须当面仔细阅读相关说明书,解决可能存在的一些问题。

  由于金融市场受到多元因素的影响,因此变化较为剧烈,所以家庭在进行金融理财投资时,应当更多的选择一些投资风险较低的产品。货币及债券作为理财产品中风险较低,且收益较为稳健的一类理财产品,普通居民家庭应当对这些产品予以更多的重视。由于债券及货币的理财产品主要是投向金融,在央行票据以及市场上流通的一些国债,因此存在的投资风险较低,且这类理财产品通常投向不同的投资标,风险得到了分散,并且投资较为稳健,因此,这类产品的收益往往较为稳定。但值得注意的是,家庭在进行这类产品的投资时,应当制定完善的投资理财计划,坚持安全性,收益性以及流动性的原则。

  长期持有基金作为有效增长家庭资产的重要投资策略,能够有效地通过长时间的持有基金来保障基金收益的稳健性。这类长期持有的基金周期往往三到五年,部分周期较长的基金能够达到十年,对于缺乏专业金融知识以及投资眼光的居民家庭而言,通过买入并长期持有基金,能够有效规划并管理家庭的财产流量以及存在的投资风险。除此之外,作为重要的投资工具,在普通居民家庭的资产理财投资结构中,应当占据较大的比例,基金本身适合长期的持有,因此买入并长期持有更加符合家庭的资金规划以及理财目标。

  居民家庭金融理财投资作为家庭财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需要完善的投资方法,也需要科学合理地进行资金分配,使得家庭财产能够得到最大化的利用。因此,家庭需要以自身实际情况为基础,确定适宜的理财方式,投资稳定高收益的投资产品,以科学的投资方法获得稳定的收益,使得家庭金融理财投资成为家庭经济收入增长的重要支持。

  [1]朱骅.浅析我国居民家庭金融理财投资风险管理与防范对策[J].全国流通经济,2020(29):155-157.

  论文摘要:作为规避风险和投机套利的工具,衍生金融工具为金融机构、非金融性公司、企业和投资者进行保值、风险管理、资产组合管理提供了有效工具,同时,它以小博大的特性及在市场博弈中所表现出的较强的获利能力使其成为部分投资者投机获利的最佳选择。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国家对衍生金融工具限制的逐步放开,衍生金融工具不断发展,其将成为企业理财的重要工具。本文通过对不同衍生金融工具的特征、避险功能的分析,论述了企业选择和应用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控制策略。

  (一)金融期货的风险特征。金融期货是一种完全不同于金融现货的交易方式,两相比较,前者具有独特的保证金制度、结算制度和数量限额制度。其中,交易保证金是金融期货投资者获取收益或承担损失的杠杆。从交易结果上来看,交易保证金既不限制收益,又不限制风险,合同持有者最终究竟是受益还是受损,关键取决于其对市场价格走势的判断是否正确。当然,有时即使判断正确,也有可能在短期的逆势中因支付不起保证金而被迫平仓受损。

  由于金融期货主要是在场内交易的,各交易所完善的保证金制度、结算制度和数量限额制度,使得金融期货交易的信用风险和流动风险相对较小。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不能履行合同而形成的风险,若金融期货交易在交易所内进行,则每一个交易者最终都将和清算所进行结算,这样,清算所实际上承担全部可能违约的责任,在此情况下,即使有一部分交易者违约,对其他的交易者也不会产生影响。至于流动风险,在正常的交易过程中也是基本上不存在的,因为交易所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确保交易对象的流动性。

  (二)金融期权的风险特征。期权是一种不对称的合同,所谓不对称是针对期权所特有的风险和收益机制而言的。正因为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称,所以期权的风险要分买卖双方来进行识别。在期权交易中,合同买方所承担的风险是有上限的(最大损失为期权费),而其获利的可能是无限;与买方相反,合同卖方所承担的风险是无限的,而其获利的却是有上限的(最大收益为期权费)。因此,从表面上看,期权交易对合同买方是有利的,因为合同购买者可以根据现货市场的价格来决定是否履行合同,从而既可得到市场价格波动可能带来的好处,又可避免市场价格波动可能带来的损失,最大的代价只是付出一笔期权费。但是,在实际交易中,买卖双方获取收益的概率也是极不对称的,通常卖方获利的概率要大于买方,期权交易的首要风险是市场风险,而且在市场风险方面,合同卖方承担的风险要大于合同买方。不过,期权市场中的四种期权工具可以进一步降低交易者的市场风险,这四种期权工具是买入看涨期权、卖出看涨期权、买入看跌期权、卖出看跌期权,它们提供给那些刚做卖出或买入的一方,在发现价格波动不利于自己时做出反向对冲来弥补损失。一般来说,在行情看涨时,采取买入看涨期权或卖出看跌期权的做法,而在行情看跌时,则采取卖出看涨期权或买入看跌期权的做法。此外,就市场风险而言,合同买者支付的期权费的大小也是衡量风险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金融互换的风险特征。互换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按共同商定的条件,在约定的时间内交换一系列支付款项的金融交易。互换主要包括利率互换和货币互换两种形式,这两种形式都蕴涵着远期合同交易思想,从某种意义上说,互换只是将远期合同的限定范围放大而已。然而,互换又具有其本身特有的功能,它的产生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回避因利率、汇率变动可能造成的风险损失;通过利率和货币互换来降低筹资成本;冲破当事人之间因资本市场、货币市场的差异以及各国外汇管制法规所造成的壁垒以开拓更为广阔的筹资途径。这些背景对于互换的风险识别具有重要的意义。

  与金融期货和期权不同,互换在业务发生时就对交易双方都有利,即合同双方都可以通过互换来降低筹资成本、转移价格风险、调整资产和负债的货币结构等。但这并非意味着互换没有风险。互换不仅伴随着风险而产生,而且这类交易在风险上还具有独特之处,互换涉及的风险主要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兑换风险、差额风险和替代风险等,其中兑换风险、差额风险和替代风险则是互换交易所特有的风险。(1)市场风险在互换中主要是指由于利率、汇率变化而给互换交易者造成的损失。互换包括利率互换和货币互换两种形式,这两种形式在市场风险方面是有区别的,就利率互换而言,由于互换的只是根据名义本金计算出来的利息支付,而本金并不参加互换,所以市场风险不是很大,远比金融期货和期权要小。而在货币互换中,由于本金要交换,因此交换的资金比利率互换交换的资金量要大得多,所以市场风险也就更大,当某一方换出的货币在将来汇率下跌时就有承担因汇率变动而发生的损失,所以,交易的关键在于交易者对未来汇率走势的判断上。(2)在信用风险方面,由于互换交易主要是在场外进行的,所以此类风险较大。就利率互换而言,当交易的一方违约时,交易的另一方将承担信用风险,这种风险的程度将视现行市场利率的水平而定。就货币互换而言,当交易的一方违约时,交易的另一方将承受比利率互换更大的信用风险,这种风险的程度视现行市场汇率水平而定。(3)在流动风险方面,由于早期的互换合同是无法转让的,所以此类风险也较大,但是,近年来,随着互换业务的迅速发展,很多商业银行也参与到互换交易中来,并在交易中扮演了类似期货交易所和期权交易所的角色,从而使得互换合同的流动性有所增强。而且国际互换交易协会和英国银行家协会共同推出了标准化的互换合同,使得互换合同可以在二级市场上流通转让,从而大大降低了互换的流动风险。

  (四)金融远期合约的风险特征。远期合约在风险与收益的设计上类似于金融互换。它是在合约签订时就确定未来交易的日期、价格,这就意味着既避免了未来价格不利于自己变动而带来的风险,也失去了有利于自己变动而带来的利益。因此,远期合约的价格风险较小。但由于远期合约是由交易双方直接商定的,是一对一的预约交易,不仅流动性极差,而且还面临较高的信用风险。

  作为交易主体的企业对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风险管理,是整个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管理的基础,因为只有有效地限制了微观上的风险,才有可能有效地防止宏观上震荡。企业对衍生金融工具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首先要建立起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

  1.建立自上而下的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管理系统。企业的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管理系统包括高层和基层两个层次。(1)董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董事会和高层管理人员是企业风险管理体系中的高级管理层,他们在风险管理中发挥着核心的作用。高级管理层的风险管理意识就是企业的风险管理意识,企业风险管理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高级管理层。(2)风险管理部门。风险管理工作日益重要,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是必要的。衍生金融产品投资的风险,是传统的风险管理办法所无法承担的。衍生投资的巨额亏损失败血案已使越来越多的企业设置这样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门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它的独立性,即它被授权在监督、控制企业风险中能不受干扰地依制度办事。风险管理部门应与衍生金融工具业务的具体操作部门完全分开,负责这项工作的人员要全面了解和掌握企业所从事的所有衍生金融工具业务。同时,企业应有足够的激励机制吸引和稳定能胜任这项工作的专业人才。(3)其他部门。交易部,是指企业从事衍生金融工具业务操作的前线部门,也是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门,交易部的风险管理责任有:遵守企业风险管理的各项规定,制定本部门投资策略及风险管理的各项办法,及时传递交易的有关信息,按时制作并传递部门投资及风险分析报告,配合其他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结算部,与交易部是相互独立的两个部门,人员不能重合,结算工作一般由会计部门处理,结算部门应根据企业风险管理的有关规定运作。财务部,根据企业财务状况的总体分析,从部门的角度提出对企业风险承受能力的意见,并在税收、会计处理上做出适应金融衍生工具业务特性的相应安排。稽核部,对业务部门如财务部、结算部、交易部、风险管理部的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核查,对企业衍生金融工具的业务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提出有关结论和改进意见,是企业内部稽核制度的执行部门。法律部,对衍生金融工具业务的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信息部,保证业务操作中信息资源传递的畅通、准确、及时。

  2.确立合理的风险管理过程。(1)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度量。应该以整个企业为基础把所有的交易业务和交易业务的风险尽可能地全面地进行度量。企业应保证管理层在综合的基础上对企业风险暴露状况做出估计。风险度量及风险度量的处理过程应十分明确,能正确地反映投资企业所面临的多种类型的风险,投资企业中所有层次的有关人员都应懂得风险度量的标准,而且这种度量标准应能为限制和监督各种承担风险的业务活动提供一个共同的框架。一个积极参与衍生金融工具和其他交易工具活动的投资企业应至少每天监督一次信用风险、交易头寸和市场变化情况。(2)风险限额。由整个投资企业的总风险限额和具体业务活动风险承担指导方针组成的健全的系统是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系统应对投资企业承受的风险设置界限,还应确保那些超出某一预定水平的头寸将及时受到管理层的注意。这一限额体系应与投资企业总的风险管理工作相一致,并与资金实力相一致。企业在进行衍生金融产品的交易时,对不同投资组合所面临的各项风险不仅要制定总风险额,还要制定分项投资的风险限额,这些限额应与投资企业的总体风险度量方法相一致,并尽可能完全与企业范围内其他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同类风险综合起来。企业所能承受总风险的底线受该企业经济实力、高层管理者的风险偏好、衍生金融产品品种等因素的影响。如果风险限额被超过了,应告知高层并必须得到被授权的管理人员的许可。这些超额头寸对企业的总体风险承担情况的影响应立即加以研究。在实际工作中,常用的风险限额有以下几种:第一,名义头寸、合约头寸或总头寸限额。名义头寸、合约头寸或总头寸限额是最基本、最简单的风险限额方法。它们提供衍生金融工具业务活动量的信息,但不反映价格敏感性和波幅,对于即时的市场风险暴露情况也提供很少的信息。衍生金融工具业务的参与者不能把这些限额作为所使用的唯一的限额工具。第二,止损限额。这种限额是用于避免在某一头寸达到特定水平时的可能损失的限制性指标。在具体操作中,当这些限额到达时,须采取行动或者将其变现或对其进行套期。第三,缺口或到期阶段限额。这种限额是通过控制在一定时期到期或重新定价的衍生金融工具的数量或金额来控制损失的限制性指标。这种限制对利率风险管理和流动性风险管理比较有用。与名义限额和止损限额类似,缺口限额作为其他限额的补充时较为有效,但单独使用时则不够理想,因为它不能合理地代表特定头寸可能给企业带来的市场风险。第四,VAR限额。所谓VAR限额就是风险价值限额,这种限额能有效地反映特定的衍生金融工具组合可能给予企业带来的市场风险。在设定这种限额时,管理人员先计算头寸的当期市价,然后用统计模型来估计这种金融衍生工具给定的市场因素变化时可能造成的损失。(3)资讯系统。一个准确、信息量大而及时性强的管理信息系统对于衍生金融工具业务的审慎运作来说是至关重要的。相应地,管理信息系统的质量是决定风险管理处理过程中整体有效性的一个重要因素。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应监视风险,并将风险度量情况报告给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在交易商的日常运作中,至少每日应将风险暴露情况以及损益情况报告给监督这些业务的管理人员。具体的讲,管理信息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提供即时准确和有意义的资料给各阶层的管理及有关人员;保持资料的完整和可靠;提供早期警告讯号。高级管理人员须每天在适当时间审阅和了解机构的交易损益额、未平仓净额、未平仓总额。(4)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内部控制是风险管理各部门在职能上有分工,做到既互相监督又互相补充、支持,使机构风险管理工作稳健地进行;内部审计指机构的稽核部门对其他部门及有关制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1.市场风险的内部控制。市场风险是衍生金融工具的一种主要风险,其内部控制可按如下步骤进行:第一步是计算风险敞口头寸,即市场价值。敞口头寸的大小决定需对该头寸可能遭受的潜在损失进行评估的次数。对于交易商(Dealers)来说,每天至少应评估一次;对于套期保值者(Hedgers)来说,一个月或一季度评估一次即可;第二步是确定交易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根据交易者的资信,计算其总敞口额度。确定下来后,若交易者超出额度交易,则可对超额部分采取对冲措施或要求其重组敞口头寸;第三步是严格交易程序。交易所应制订高效的信息系统,将稽核人员与交易人员独立开来进行审计。对衍生工具的使用方法和模型进行定期检查,保证新开发的衍生工具品种只有在完全并入管理系统后才能运用;第四步是进行“压力测试”。模拟在市场崩溃或流动性极差引发价格剧烈震荡的情况下,交易者的承受能力。测试在极端情况下,敞口头寸所发生的变化,对冲还能否实现以及寻求防范或弥补的措施。同时,由于衍生金融工具的复杂性,对衍生金融工具市场风险的管理除了和其他资产的风险管理一样,对市场价格(如汇率、利率、证券行情等)有良好的判断能力外,还应注重对产品的特性加以了解,开发出合适的管理软件由专家实家居设计工作室施管理。

  2.信用风险的内部控制。信用风险存在于一切交易中,场外衍生产品交易最为严重。信用风险的内部控制措施主要有:(1)信用额度。信用额度是对单一信用风险敞口设定信用额度,以控制信用风险的集中度,这是对衍生金融工具进行事前控制的主要方法之一。在设定信用限额时,应仔细分项以下信用额度的影响因素:一是外界评级(如标准普尔、穆迪公司)的评级结果;二是交易时间的长短。时间越长,额度越小;三是金融衍生工具价格的变动。价格变动越大信用风险也就越高。如在利率互换中,如互换期间利率上升,则支付固定利息的一方将受益。但由于对方支付浮动利息的成本增加,相应所承担的信用风险也会增大;四是第三者保证和抵押品可减少信用风险。一般抵押品(现金除外)价值作一定的折扣后确定交易额,折扣比例视抵押品不同而有差异。(2)运用信用金融衍生工具。信用金融衍生工具是参与方允许将信用风险进行剥离和转移的契约或协议,其实质是将信用风险与标的金融资产的其他风险分离,并转移给其他机构或个人。对于单个现金流的信用风险,可以通过购买信用期权来转移风险,对于来自多个现金流的信用风险,则可以利用互换产品来转移风险,信用远期和期货可以用来对冲信用风险。(3)在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中使用净额轧差协议来减少信用风险。净额轧差协议就是当交易双方有两个或多个交易时,这些交易的盈亏可以相互抵消的协议。根据美联储的估计,该协议会使金融衍生工具信用风险减少40%—60%。

  3.流动性风险的内部控制。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资产组合流动性风险,二是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有效措施是实行多元化投资。在多元化投资组合中,每种投资都要有一定的额度限制,保证部分投资具有高度的流动性以应付不时之需。如可将部分资金投到货币市场上,一旦期货或期权市场出现不利变动,需补充资金时,可立即将货币市场工具变现。对于资金流量也要实行多元化管理,避免各种货币、产品在某一时期集中支付。同时也可实行内部使用资金收费的方法以促使各方关心资金的使用成本。

  4.法律风险的内部控制。在法律风险的管理中,企业应加强对法律风险的评估工作,认真分析金融衍生工具合约的合法性,严格审查内部授权文件,分析有关国家法律性制度在金融衍生工具合约方面的相关规定、分析由于这些规定给交易造成的影响、分析有关国家的破产法律、分析金融衍生交易担保文件的效力问题、关注有关国家法律变更对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影响。

  [1]高音.衍生金融工具风险与会计对策[J].市场周刊,2005,(10).

  互联网金融(ITFIN)是指传统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在互联网平台的基础上,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支付、投资、融通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的金融业务模式。互联网金融并不是互联网与传统金融行业的简单结合,而是在互联网技术发展到一定程度后,随着用户的熟悉接受而产生的新型模式和业务,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技术结合而产生的。

  第一,传统金融通过互联网提供服务的模式,即广为人知的网银。在这种业务模式中,传统银行以互联网为平台为用户提供服务。第二,P2P模式。这种模式把资金提供方和需求方结合在一起,更多的是提供中介服务。P2P模式发展至今,共衍生出四类子模式:担保机构担保模式、宜信模式、大型金融机构推出的互联网服务平台、综合交易模式。第三,在互联网的基础上,通过交互式营销实现传统营销渠道和互联网营销渠道的结合,进而将金融业的重心由“产品中心”转向“客户中心”,同时与其它金融机构共同打造开放共享的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业务模式。主要包括专业P2P模式、金融混业经营模式和金融交叉销售模式三类。第四,由大型电商提供支持的服务模式,比如阿里金融。在这种模式中,互联网所发挥的作用在于通过大数据收集和分析等技术,为金融服务提供充分的信用支持。

  互联网金融虽然具有新颖、便捷和高收益等优点,但众所周知,互联网具有一定的安全风险,导致互联网金融也存在风险问题。例如,金融监管法律法规滞后于互联网金融发展速度的风险、互联网背景下金融交易的真实性风险、互联网技术漏洞引致的风险等。与传统的金融风险相比,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有更强的渗透性、扩散性、破坏性和传染性,对此,必须加强重视。

  农户理财是农户管理自己资金的一种财产管理活动。在理财过程中,农户通常会衡量自己的资金储备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对这些资金的用途进行合理规划,并适当参与投资。常见的农户理财投资方式包括股票、基金、现货、期货、国债和储蓄等。现代意义的农户理财,不同于简单的投资或储蓄,它不仅指财富的积累,还包括资金的保障和安排。

  随着农户收入的逐渐提高,越来越多的农户通过理财管理自己的闲余财产,理财成为农户需要掌握的重要技能之一。通过调查访问可知,当前我国农户理财的现状如下:第一,理财资金特殊。农户的收入仍然主要用于生活支出,可以用来理财的资金较少。同时,农户长期在家务农或者在外打工,其收入比较稳定。此外,农户收入渠道的多元化也导致了农户资金的破碎化。综上所述,农户理财资金比较特殊,呈现出量少、稳定和破碎化的特点。第二,理财意识薄弱,观念狭隘,知识匮乏。部分农户缺乏理财意识,对于消费支出既无计划也不记账,资金支出的结构不合理。此外,部分农户有一定的理财意识,但理财观念比较狭隘。同时,我国农户的理财素质普遍不高,理财知识极度匮乏,理财能力较低。第三,理财工具或产品稀缺。在传统理财环境中,各种投资理财渠道较少,常见的理财工具虽然或多或少地被农户使用,但是均存在一定的缺陷。

  理财意识的树立。由于理财资金具有量少、破碎的特点,所以农户无法借助传统理财工具或者产品进行有效的理财。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出现,社会上出现了诸如余额宝、P2P网贷等新型理财产品。与传统理财产品或者工具不同,互联网金融下的新型理财产品可以接纳任何数量的资金,操作简单,且不需要自己进行特殊的管理就能够获得较高的收益,这为农户管理自己的闲散资金提供了便利条件。在这样的背景下,农户更加愿意将资金进行理财管理,进而帮助农户正确认识理财,有利于农户理财意识的树立。理财观念的改变。理财是一种以实现资产保值或者增值为目标的资产管理活动。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合理地安排自己的资金,进而提高应对生活中突发情况的能力,保证生活品质。在传统的理财环境下,由于缺乏管理小量、破碎资金的理财工具,所以农户不能有效地管理自己的闲散资金,导致农户中普遍存在“理财是有钱人的事情”、“理财就是炒股”等狭隘的理财观念。然而,互联网金融下出现的新型理财工具或者产品,改善了农户闲散资金不能有效理财的尴尬局面,使农户也能够参与进行理财,进而改变了农户过往的狭隘理财观念。理财方式的改变。传统理财环境中,农户可以利用的理财工具无非就是股票、基金和定存。但正如前文所述,这些理财工具在准入门槛、风险、收益和资金流动性等方面或多或少存在家居设计工作室一些缺陷,并非农户理财的理想工具。互联网金融的产生,满足了农户理财的现实需要,为农户理财提供了有效的工具,解决了农户小量资金不能有效理财的问题。比如余额宝、P2P网贷和众筹等互联网理财工具,不仅满足了农户对于准入门槛、风险、收益和流动性的要求,还克服了农户资金量少、破碎的问题。由此可见,互联网金融已经深刻改变了家居设计工作室农户的理财方式。

  互联网金融环境下产生了许多新型的理财平台,如余额宝、微信财付通、P2P网贷等。这些理财平台都是顺应社会需求而产生,在风险、收益、流动性等方面具有不同的特点。从理财的角度来说,农户也具有不同的类型,需要的理财平台也有所不同。因此,农户在理财时,必须根据自身的特点,选择最适合的理财平台。根据理财的特点,农户可以分为三大类:消费型、存储型和收益型。不同类型的农户,应该按如下的方式选择理财平台:第一,消费型农户。消费型指家庭消费支出大、消费支出结构不合理、资金支出无计划的农户。这种类型的农户最为广泛,理财意识最为薄弱。因此,这种类型的农户在选择理财平台时可以选择余额宝和众筹。这两种理财平台的理财方式较为简捷,收益较好,而且风险较低,最重要的是能够随时通过网上进行转账支付,能够满足消费型农户的需求。第二,存储型农户。这种类型的农户对资金的流动性要求较低,但比较注重投资平台的风险问题。他们手里往往具有一定的闲余钱财,而且大多选择将其存入银行。这样的理财方式,虽然保证了本金的安全性,但收益较低。对于这种类型农户,可以选择网上银行定投或货币基金两种理财平台。网上定投实际上就是将传统的银行定存业务搬到了互联网上,不但风险较低,而且门槛低,收益较高,比较适合存储型农户作为理财平台。依托于互联网的货币基金,具有较高的流通性,在能够保证本金安全的同时,收益也相对较高,所以也是存储型农户较为理想的理财选择。第三,收益型农户。与存储型农户相同,收益型农户掌握了一定的闲余资金,但他们喜爱风险,追求更多利润,这种农户可以选择P2P网贷平台。P2P网贷平台中的理财产品类型较多,而且收益较高,资金流动性也较好,非常适合于追求高利润的收益型农户。

  在互联网金融下,社会中存在各种各样的理财产品,有的风险高,有的风险低,有的收益高,而有的收益低。由于缺乏对各种理财产品的系统认识,所以面对多种多样的理财产品,农户们往往无法理性地选择,反而通常会选择一些收益高但风险也较高的理财产品,进而导致了亏损。“如果用本金来博取利益,那么这种行为则不能称之为理财,而是”。从这个角度来说,农户在进行理财时,必须遵循安全性的基本原则,即农户在选择理财产品或者工具时,必须保证理财本金的安全。具体来说,农户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进行衡量:首先,考虑理财平台的安全性。近年来,国内经常发生非法集资事件,导致了大量投资者血本无归,这暴露出我国投资者在投资理财时缺乏对投资平台的安全性和合法性的考量。因此,农户在选择理财平台时,必须通过了解待选平台的运作模式、资金来源等方式判断平台是否安全与合法,然后再根据判断结果进行选择。其次,考虑理财产品的安全性。社会上的各种理财产品,其收益有高有低,也伴随着不同的风险。通常而言,具有较高收益的理财产品,其风险也较高,容易发生亏损。而收益较低的理财产品,虽然收益较低,但是其风险也较低,能够保证本金的安全。所以,农户在选择理财产品时,不能只考虑产品的收益,必须综合考虑理财产品的风险和收益,并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由于缺乏对于理财知识的系统认识,农户在进行理财决策时,通常没有判断标准,导致理财亏损。因此,为了使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农户理财行为更加有效,必须使农户理财决策具有科学合理性。首先,农户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适合的理财计划。比如,农户每个月至多有1000元左右的资金可以用于任意支配。那么,为了保证农户的正常生活所需,农户每个月用于理财的资金不能超过1000元。其次,农户需要确保理财计划的严格执行。严格的执行是理财计划能否取得良好效果的关键所在,必须加以重视。而对于理财缺乏毅力正是我国农户身上普遍存在的现象,所以应该加以改善。最后,农户的理财行为需要多元化。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社会上存在各种各样的理财产品。为了避免选择单一理财产品所带来的风险,农户可以选择多种理财产品,使自己的理财行为多元化。

  随着收入的逐年提高,农户手中的闲余资金越来越多,利用闲余资金进行理财的农户也逐渐增多。因此,大部分农户具有了一定的理财基础。然而,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出现,社会上的各种理财产品令人眼花缭乱,缺乏互联网知识的农户无法在此背景下继续做出合理的理财行为。对此,本文对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农户理财策略进行了研究。首先,对互联网金融和农户个人理财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其次,分析了农户理财的现状以及互联网金融对传统理财的影响,最后,针对上述研究结果,提出了基于互联网金融的农户个人理财策略,包括选择适合的理财平台、选择安全的理财产品和确保科学合理的理财行为等,为农户的有效理财奠定了基础。

  1.边叶,苏玉珠.互联网金融风险及其防范机制[J].商业经济研究,2015(12)

  2.冯艳丽.基于P2P网络借贷模式的互联网金融风险探讨[J].商业经济研究,2015(11)

  3.王亚松.北京城市居民与郊区农户理财状况的调查分析[J].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学报,2006(6)

  4.栾宇.农村经济发展下庆安县农户理财现状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3(12)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是商业银行将客户关系管理、资金管理和投资组合管理等融合在一起,向公司、个人客户提供的综合化、个性化服务的一类金融产品。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末期,我国商业银行开始尝试向客户提供专业化投资顾问和个人外汇理财服务。近年来,随着金融开放加快、商业银行竞争加剧、国民经济增长和个人财富的增加,个人理财业务迅速发展。由于受金融法律制度、金融管理体制和金融市场发育程度等方面的制约,我国商业银行

  理财业务在快速发展和演进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本文主要分析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规范、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有关政策建议。

  1.外汇理财产品。早期的外汇理财产品主要是个人外汇结构性存款,近年来受人民币汇率改革、美联储不断加息、本外币存款存在较大利差等因素影响,商业银行外汇理财市场日趋活跃、品种正逐步丰富。今年年初,凭借股市和金市的高温,各商业银行推出了一批与股指、黄金价格挂钩的外汇理财产品。外汇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也大幅提高。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开办的外汇理财产品有工商银行“汇财通”、建设银行“汇得盈”、中国银行“汇聚宝”、中信银行“理财宝”。

  2.人民币理财产品。人民币个人理财产品是商业银行以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流通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和企业短期融资债券为收益保证,向个人投资者发行的理财类产品。该理财产品一般以银行信用保证本金安全,且预期收益率高于同期存款税后收益;产品流动性强、风险低。

  由于货币市场利率走低,人民币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在节节攀升后开始逐渐回落,收益率下降,降低了对公众的吸引力,一些行甚至停办了人民币理财业务。

  2006年以来,一度跌入低谷的人民币理财再次升温,其主要特点是:一是预期年收益率一般在2%—4%之间,较2005年收益率明显提高。二是产品的流动性明显增强。如工商银行1月份发售的一期人民币理财产品首次在同类型产品中提出允许提前赎回,允诺其半年期产品发行后,客户每个月都有一次赎回机会。三是结构型产品主导市场。各行推出了多种结构型理财产品,资金收益与国际金融市场投资产品相连接,本外币通过衍生产品相联系,以外币的高收益弥补本币的低收益。如民生银行经银监会、外管局批准,首家推出民生财富人民币非凡理财结构性理财产品,利用国际金融市场的衍生交易,为客户提供人民币和美元结构化理财;光大银行“阳光理财A+计划”浮动收益产品,收益率与国际金融市场原生及衍生产品挂钩,收益率比同期储蓄高30%以上。四是资金投向有突破混业经营限制趋势。如中行财富投资管理服务汇集了中银股份旗下中银国际、中银证券、中银基金等产品和服务,将借助中银集团在海内外证券行业和基金行业的配置,为理财贵宾客户提供海内外证券投资管理服务。

  1.将理财作为竞争手段。2005年前,商业银行推行理财业务目的并不完全是为了增加中间业务收入,而在于争夺存款、提高市场份额。一些银行采取盲目承诺高保本收益率,甚至采取搭售储蓄存款的方式销售理财产品,将个人理财产品演变为变相高息揽储的工具。不少股份制商业银行甚至在亏损让利的条件下推出理财产品,以理财产品为竞争手段吸引中高端客户、争夺零售客户资源。而国有商业银行推出个人理财产品的主要目的是应对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同业竞争,巩固中高端客户,减少客户流失。

  2.潜在的金融风险不容忽视。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理财产品定价和风险对冲方面,缺乏科学的定价机制和完善的风险管理措施,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是市场风险。推动人民币理财业务快速发展的基本前提是获取债券市场收益率与存款利率之间的套利利差,一旦债券市场收益率大幅下降,这种套利的风险就会自然产生,有可能会导致银行无力支付理财产品的高收益率。由于债券数量有限,加上商业银行人民币流动性过剩问题突出,大量理财资金涌入货币市场,银行获利空间变得极为有限。2004年上半年以来,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出现了持续、大幅上涨,上交所国债指数从2004年4月初91.1点上涨到2005年10月中旬的109.73点,上涨20.45%.债券指数已在高位运行,债券收益率曲线整体下移,债券资产利率风险越来越突出。外汇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国际金融市场的外币结构性存款、货币掉期、高等级债券、欧洲商业票据、拆放境外同业等产品,也存在较大的市场风险。目前外资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有的与香港红筹股挂钩,有的与新兴市场债券挂钩,有的与商品指数以及国际市场黄金、石油挂钩。目前,美国联邦储备基金利率已达4.5%,且市场普遍有进一步上升的预期,随着美元与人民币利差的进一步拉大,许多商业银行通过各种汇率、利率工具,投资境外衍生产品以提高资产收益率和资产配置效率的意愿比较强烈,一旦市场出现大的逆转,外币理财市场将面临较大的风险。同时,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缺少自己的产品模型和对冲技术,大部分产品都是依靠外资银行设计、报价、风险对冲,缺乏自主创新能力,也存在一定风险。

  二是操作风险。目前银行大量推出创新理财产品,内控建设和风险管理往往相对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因操作失误或欺诈给商业银行带来的风险家居设计工作室。有的银行对空白理财产品认购书不作重要凭证管理,经办人员对相关操作规程不熟悉,或者分支行超计划销售,存在较多的风险隐患。

  三是流动性风险。对可提前终止的理财产品,如果因为市场利率变化出现大规模赎回,可能影响银行的流动性,特别对资金头寸比较紧张的股份制银行影响较大。

  3.理财业务资金管理不规范。部分商业银行的理财资金管理不规范,没有按理财产品协议使用资金,发生理财资金挪用的现象。而且,商业银行通常对出售理财产品获得的资金没有设置专门科目进行管理,只是在储蓄存款科目反映,仅是作了冻结而已,资金实际用途难以监控,增加了监管的难度。

  4.缺乏较权威的培训认证机构。为了保证金融理财师的服务质量、维护市场秩序,许多国家的实践经验是对“金融理财师”成立自律性、非营利、非政府的专业资格认证机构,通过对达到一定专业水平和道德水准的金融理财人员进行认证管理,提高行业公信力。国际注册金融理财师标准委员会是在全球范围内受到广泛认可的金融理财师认证机构。目前,我国还没有完善的类似权威机构,只是于2004年9月,以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名义发起成立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并于2005年8月加入了国际CFP组织,首次在国内引进国际CFP专业资格认证制度。

  目前,我国个人理财业务仍然以产品销售为中心,还没有过渡到以客户为中心,业务仅停留在产品上,尽管不同的银行有不同的品牌,也纷纷建立理财中心,但它们的业务范围更多的是把现有的业务进行重新整合,仅是储蓄功能的扩展和最初级的咨询服务,没有针对客户的需要进行个性化设计,缺乏个性化服务。绝大多数银行开展理财业务的出发点,是将其作为优质营销服务的一个手段。影响理财业务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有以下几方面:

  1.居民现代金融意识不强。由于普及性金融教育严重滞后,加上商业银行理财营销过分侧重于收益的宣传,没有严格履行风险提示义务,使大多数居民对风险与收益没有正确的认识。公众更多认同银行传统的存款类业务,对真正意义上的“代客理财”业务缺乏足够的了解和认识,更偏好具有保底承诺的理财产品,对风险程度相对高、没有硬性承诺的产品则“敬而远之”,更鲜有通过资产组合规避风险的需要,导致现阶段市场需求只能是一些低风险的简单理财产品。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育程度较低,金融市场交易品种少、市场容量小,加上外汇市场开放程度较低,国内货币市场一直是人民币理财资金的主要投资渠道。在2004年宏观调控、资金紧张的情况下,理财产品收益率伴随着货币市场利率走高而走高,而后又伴随着2005年下半年资金宽裕、货币市场收益率走低而连续下降,有些银行甚至出现了常规业务收益补贴理财业务的倒挂现象。

  3.分业经营制约业务发展。我国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法律、制度禁止商业银行开展证券、信托和保险业务,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筹集的资金只能在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和外汇市场上运用,对保险、基金、证券等产品,只能采取推荐或部分的形式,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空间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是一种片面的、单调的、不成熟的理财业务。欧美等国许多国际大银行由于实行混业经营,加上背靠综合性的金融控股集团,银行可以从事证券、保险和信托业务,个人理财业务资金用途非常广泛。即使在金融管制较严格的年代,法律也不禁止商业银行买卖金融投资工具和管理投资基金,甚至允许商业银行直接从事信托业务,商业银行理财资金可以在银行、证券、保险等几个市场之间流动,可利用基金、股票、保险、债券等多种金融手段为客户提供多种增值服务,获取收益机会更多。

  4.其他机构分流理财业务。一是证券公司。证监会2004年12月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支持规范创新类证券公司开展集合理财业务。券商还在管理费率、风险保障等方面进行了创新,这些都吸引了原有和潜在的、最具投资意识和风险承受能力的高端投资者。2005年招商、国信、国泰君安等11家创新试点券商发行了13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资金145亿元。2006年初,证监会又下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将进一步支持券商开展集合理财业务。二是信托投资公司。目前信托是唯一可以跨越货币市场、证券市场和实业市场的金融机构,投资标的广泛,可以利用其经营范围广,投资组合选择大的特点,谋求投资者收益来源的多样化。三是基金公司。基金在理财业务上起步较早,专业性强,目前已经形成了较大业务规模,拥有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保本基金等较为完整和成熟的产品群,能够投资于除期货、外汇外的大部分国内金融产品。四是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是最早进入个人理财市场的金融主体,90年代初便开发了具有理财功能的保险产品,国内保险公司主要以分红险的形式进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推广。与其他理财产品相比,分红险既有理财功能,同时又具备一定的保险功能,这也是保险公司理财最大的优势。

  1.理财品种不丰富。理财业务与传统业务最为不同的就是其“个性突出”,不同理财机构针对不同的客户群,利用自己在某一投资领域的比较优势,安排最适宜的投资期限,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差异化需要。虽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推出的个人理财产品名目众多,但各家银行推出产品实质上大同小异,互相效仿,产品整体技术含量较低,营销的目标市场和目标客户也基本一致,仅局限于利率、汇率挂钩与国债、央行票据等投资组合的几种产品,不能根据客户的需求有差别、有选择地进行产品设计和客户服务,产品同质化严重。

  2.人力资源的瓶颈。个人理财业务是一项综合性业务,要求理财人员必须全面了解理财产品的各项功能,熟练掌握投资、银行、保险、法律、税收、财务等多方面知识,具备丰富实务操作经验,并有良好的交际和组织协调能力。国外和我国香港地区一般都对理财业务人员资格有明确的要求,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时间较短,理财经理多由个人业务部门客户经理兼职。由于人员素质跟不上,目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主要是资产管理业务,且仅停留在产品上,深层次的理财业务还无法开展。

  3.对理财业务认识不足。调查发现,由于理财产品的研发、定价、风险管理、资金管理和运用等环节都在各商业银行总行,分支机构无权推出产品,只负责销售理财产品,对产品设计的背景、资金运用渠道知之甚少,个别机构零售业务部门负责人对理财业务知识较为缺乏。

  4.信息系统不健全。多数银行的业务运行系统建立在账户基础上,客户信息极为有限,无法有效地加以分析利用。同时,商业银行间、商业银行与证券、保险、信托之间的客户信息资料不能共享,客观上造成客户信息资源的浪费,不利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向纵深发展。

  一是进一步完善利率、汇率形成机制。目前,我国人民币理财市场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但进一步发展尚需要利率和汇率机制上的进一步完善。

  二是继续推动金融市场发展。目前国内的商业银行普遍都面临流动性困境问题,要解决流动性过剩的问题,唯一的出路就是从金融创新入手,大力发展理财业务。因此,必须创新人民币市场金融产品和工具,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大力发展国债市场、衍生品市场、期权市场、资本市场。

  三是拓宽商业银行投资渠道。目前商业银行的存贷差巨大,如果不能充分有效解决资金出口的问题,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将受到较大影响,建议合理有序地拓宽商业银行投资渠道。

  目前,国外商业银行已进入高级竞争阶段,一站式全面服务、市场细分与目标客户科学界定、产品创新能力强弱、风险管理能力的高低已成为银行核心竞争力的主要方面。我国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从战略高度做好理财业务产品创新、风险监控工作,按照符合客户利益和风险承受能力原则开展理财业务。首先,要组织员工加强对银监会《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和同业理财业务经验的学习,加快理财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其次,要规范产品研发程序,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在开发设计环节,应制定新产品的开发设计管理规定,事前评估和管理业务风险,充分考虑业务对系统资源、专业人才和业务支撑能力的要求;在投资顾问环节,客观评估客户的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投资意向,提供符合客户利益的投资顾问服务,并充分揭示风险;在营销环节,要切实注意防范法律风险和合规风险,防止错误销售和不当销售;在投资操作环节,要严格控制操作风险,按照客户的指示或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活动;在后续服务环节,要保持文件和数据记录的完整性与可靠性,充分披露相关信息;在风险控制上,要建立有效的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体系。

  一是对理财业务实行专业化监管。随着利率、汇率越来越市场化,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开展,及金融监管的逐步放松,我国金融业综合经营成为可能,理财业务也就日益成为各银行竞争的焦点和核心内容之一。受专业人才的局限,虽然我国先后出台了金融衍生产品管理办法、市场风险管理指引,但客观而言,目前还停留在政策层面,对包括个人理财业务在内创新业务的监管尚未付诸于实践,影响了监管深度和广度。鉴于个人理财业务等创新业务的复杂性,大面积培养这方面监管人才既不经济,也不现实,建议借鉴国外经验,在有一定基础的监管人员中有选择性地进行培养。同时,要根据新业务发展和监管的特点,进一步完善新业务监管体制,通过进一步加强对理财业务的监管,特别是对各商业银行总行的监管,引导商业银行提高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水平,稳步发展高端客户和改善银行客户结构,为金融消费者提供更丰富的投资工具,不断提高综合竞争能力。

  二是适时出台理财人员从业资格规定。个人理财业务是商业银行从“融资”服务拓展到“融智”服务的标志,客户最感兴趣的是“优化投资”服务和“专家”服务。个人理财客户经理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个人理财业务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客户的忠诚度和信任度,加快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复合型的理财专家,对发展个人理财业务至关重要。建议银监会在“暂行办法”、“管理指引”的基础上,出台《个人理财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三是尽快建立金融理财师认证体系。为认证合格的金融理财人员,建议借鉴国外“特许金融分析师”考试制度和我国香港、台湾地区经验,尽快建立金融理财师制度,由专门机构负责从业人员论证考试,颁发从业人员执照、制定职业操守、从业行为监督规范,创建符合我国国情的从业人员资格认证体系。目前,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专业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理财规划师专业委员会等机构已在国内进行AFP和理财规划师资格认证,建议有关监管部门在此基础上指导有关部门进行改造完善,建立非政府、非营利、权威的理财专业中介组织。

  四是积极鼓励银行发展理财业务。监管部门应按照“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检查督促商业银行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管理部门,配备必要的专业人员,审慎审批,保证收益理财产品或计划的销售;对于风险管理能力较强的商业银行,积极鼓励进行金融产品创新,大力促进商业银行发展各具特色的理财业务,鼓励、支持国有商业银行有条件的省级分行在总行授权范围内自主开办理财业务。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基金公司等机构都开办了名目各异的理财业务,其实质都是基于信托原理所形成的信托法律关系。不同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差异只是市场主体而不是产品功能,各类金融机构的委托理财产品具有很强的替代性,存在直接的竞争关系;但不同监管主体分别出台不同监管标准、措施,政出多门、标准不一,缺乏协调,造成各类金融机构竞争条件事实上的不平等,给理财市场带来一些混乱。如有银监会出台的针对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办法》;证监会出台的针对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和《关于基金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办法》;保监会出台的针对保险公司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等各种规章。鉴于委托理财业务中的信托关系属性,应该按照信托关系统一理财业务的监管标准,实行功能性监管,协调银行、保险、证券、基金和信托理财业务监管标准。建议相关监管机构在银监会“暂行办法”和“管理指引”的基础上,按功能监管的原则共同研究、联合出台《金融企业个人理财业务管理办法》,统一银行、保险、证券、基金和信托理财业务监管标准,对理财业务实行联合监管,并打破理财业务资金运用分业经营的限制,可在货币市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期货市场、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之间自由流动。

  2018年4月,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资管新规”),明确规定打破刚性兑付,2020年延期一年执行。国内学者对刚性兑付的成因及其影响做了很多研究,认为其严重破坏了金融市场的客观规律,引发投资者不理性行为,对金融市场配置效率产生影响,加剧道德风险。资管新规出台后,严禁金融机构承诺保本保收益,希望以此来打破刚性兑付。此前,我国理财是在刚性兑付的背景下由金融机构担保提供保本收益。居民理财思维固化,没有考虑思考投资与风险并存,再加之没有稳健、健全的法律来规范居民理财,存在巨律风险。政府提出“防范金融风险”作为三大攻坚任务之一。因此,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防范和化解居民理财业务的风险愈发重要且刻不容缓。本文在对江苏地区居民理财情况的调查基础上分析居民理财风险的状况,提示存在的风险,最后提出打破刚性兑付下居民理财风险防范对策。

  (一)调查基本情况。在对相关文献和政策深度解读的基础上,我们通过实际发放调查问卷来了解打破刚性兑付下居民理财的现状,主要从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对理财产品的认识、对理财的风险认识和对打破刚性兑付的认识四个方面进行设置。本次调查,我们针对江苏银行南京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南通支行、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等银行,在各大行经理和工作人员的配合下,我们共发放300份问卷,剔除72份无效问卷,收回有效问卷228份,有效率为76%。对受访者的基本信息进行简单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如下:(1)在性别方面,男性占比46.05%,女性占比53.95%,男女比例相当,数据受性别因素的影响较小。(2)在年龄方面,40岁以下的所占比重为76.32%,表明年轻人是当今理财的主体。(3)在受教育程度方面,受到大学本科及以上教育的所占比例为65.79%,受过大专教育的为5.26%,受到高中教育的为9.21%,受到初中及以下教育的占比19.74%,表明理财涉及一些专业知识,受教育程度低的居民很难参与其中。(4)在家庭年收入方面,年收入水平在10万~20万元的人数最多,约占总受访人数的36.84%,年收入水平在5万~10万元和20万元以上的人数占比相当,年收入水平在5万元以下的比重最小。(5)在家庭所处地理位置方面,位于城市的占总调查人数的46.05%,位于乡村的占比53.95%,城市与乡村居民的比例约为1∶1。(二)居民理财情况。根据调查情况,从居民理财主要目的、居民选择理财方式的考虑、居民对理财产品打破刚性兑付的认识情况、居民理财的风险意识等四个方面对问卷进行分析,情况如下:1、居民理财主要目的。我们在设计问卷时,考虑到居民理财往往存在多个目的的情况,设置了多个选项。统计表明,大部分居民理财的主要目的是合理安排收入,占比67.11%,为了家庭保障的占比50%。居民理财主要是为了合理安排家庭剩余财产,并且居民更多的在医疗、教育、养老等领域进行投资理财,以此保障家庭成员的健康和未来发展。2、居民选择理财方式的考虑。理财方式和理财产品的不断增加,一方面丰富了金融市场产品;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居民投资理财的风险,因此居民选择何种理财方式需要谨慎考虑。被调查者反映在其选择理财产品时,首要考虑的是产品的收益及安全性的比例为72.37%;紧随其后的是金融机构信誉,占比为57.89%;对理财产品的了解程度,占比为53.95%。看重产品服务的占比为23.68%,关注周围人选择的占比为17.11%,这两点人们考虑的不多。表明居民在进行理财时,还是保持着低风险的原则,最先关注产品的收益性和安全性。金融机构的信誉和了解程度,对于那些依托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理财的人群十分重要,在缺乏足够理财知识时,选择一个信誉度高的金融机构,也不失为一种好的理财方式。就产品服务,跟从他人理财这块,人们还是较为谨慎,不会因为服务到位而忽视理财产品的实际优劣情况,也不会盲目地跟随众人进行理财,这是很值得肯定的。3、居民对理财产品打破刚性兑付的认识情况。为了解居民对理财产品打破刚性兑付的认识情况,我们对被调查者认为购买的理财产品出现了亏损,金融机构应多大程度给予赔偿进行调查。结果表明,89.94%的居民认为金融机构应给予刚性兑付,2.21%的居民对金融机构给予刚性兑付持反对意见,剩余被调查者认为两种结果均可以接受。从调查结果来看,居民对理财出现亏损是很反感的,相当一部分人认为理财亏损应该由金融机构给予赔偿,但这是不符合当前打破刚性兑付下理财的实际情况的。这说明大部分的居民并不了解刚性兑付,更是没有去了解我国居民理财的相关政策,这种情况对于居民规避理财风险是不利的。4、居民理财的风险意识。此次问卷的主要目的是了解居民理财时对理财风险的认知情况,以及分析其对打破刚性兑付下理财的看法。因此,居民理财的风险意识是理财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考虑因素。调查显示,居民保守理财所占比例为18.37%;不希望本金损失,愿意承担一定幅度的收益波动,厌恶风险的占比78.89%。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基本没有阅读,直接在工作人员指引下签名的人所占比重为87.32%;有4.68%的居民在购买理财产品时详细阅读产品合同;8%的人只阅读利率、期限等基本要素。说明大部分居民理财时都没有充分重视理财产品的风险提示以及操作流程、买入卖出的手续费等相关事宜。

  (一)利率变动风险。利率变动风险属于市场风险,而金融市场一直处于不断波动的状态,则会对理财产品的收益产生较为明显的影响。很多居民在投资理财时并未重视收益以外的其他风险提示,相关风险意识不足。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利率变化不确定性的逐步上升,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也会随之发生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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